CAS号:7681-57-4
分子式:Na2S2O5
分子量:190.10
性质:白色或微黄色结晶粉末,相对密度1.4。溶于水(20°C时为54g/100ml水;100°C时为81.7g/100ml水),水溶液呈酸性。溶于甘油,微溶于乙醇。受潮易分解,露置空气中易氧化成硫酸钠。与强酸接触放出二氧化硫而生成相应的盐类。加热到150°C分解。
用途:医药工业用于生产氯仿、苯丙砜和苯甲醛。橡胶工业用作凝固剂。印染工业用作棉布漂白后的脱氯剂、棉布煮炼助剂。制革工业用于皮革处理,能使皮革柔软、丰满、坚韧,具有防水、抗折、耐磨等性能。化学工业用于生产羟基香草醛、盐酸羟胺等。感光工业用作显影剂等。食品工业用作漂白剂、防腐剂、疏松剂、抗氧化剂、护色剂及保鲜剂。按我国GB2760-86规定:作防腐剂用于果酒中,最大使用量0.25g/kg;作漂白剂用于葡萄糖、食糖、竹笋、蘑菇等中,不得超过0.45g/kg;残留量(SO2计),竹笋、蘑菇中不得超过0.025g/kg,果酒、食糖中不得超过0.05g/kg,其他品种中不得超过0.1g/kg。
产品质量:企业标准(GB1886.7-2015)
项目名称 | 指标 |
---|---|
焦亚硫酸钠(以Na2S2O5计)%≥ | 96.5 |
铁(以Fe计)%≤ | 0.003 |
澄清度 | 通过试验 |
砷含量(以As计)%≤ | 1.0 |
重金属含量(以Pb计)%≤ | 5.0 |
包装:焦亚硫酸钠用双层包装,内包装为食品级聚乙塑料袋,外包装为塑料编织袋。每袋重25公斤、50公斤、1000公斤。包装外印有“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”字样及“防潮防热”标志,商标标识为:“三湘”。
储存及防护:储存焦亚硫酸钠的库房要干燥、阴凉,防止受潮、遇热而变质,包装要保持完整,并严禁与氧化剂和有毒物品及有害物品共储。储存期以生产之日算起六个月为宜。运输工具必须清洁,并应有遮盖物,以防止雨水淋湿。